路名怎么取的

时间:2024-02-27 23:42:45
路名怎么取的

路名怎么取的

路名怎么取的,道路街巷是一个城市的骨架,在生活中人们会发现,每个地方的路名都是不一样的,有很多人都十分好奇,路名是怎么来的,下面整理了路名怎么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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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名既具有实用功能,又具有精神和心理作用,道路命名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讲究文化和艺术修养。道路与路名要一一对应,不得重复。道路命名力求路线完整,并体现等级、性质、方向等特征。

路名用词应当优雅吉祥,体现地方特色和等级差异。道路命名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充分顾及人们的风俗习惯和心理感受。路名方案应与规划方案同时编制,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规划部门应重视道路命名,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道路命名工作。

【关键词】城市道路 命名 规则 文化内涵

为了在口头或书面语言中方便地指称具体城市道路,人们需要为每一条城市道路指定或规定相对应的语言符号,这就是城市道路命名。路名是道路的代码和称号,道路与名称具有对应关系,因此路名应当准确、真实地表现道路的内涵和特性。路名通过文字来表达,文字拥有音、形、义等要素,储存了相应的信息,影响到人们的心理和情感。

因此,城市路名既具有物质实用功能,也具有精神和心理作用。城市道路命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确保道路命名的实用性和文化艺术品位,必须遵守一定的命名规则,讲究必要的文化和艺术修养。

城市道路名称的组成

城市道路名称通常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通名体现道路的类型、通性和部分特性,专名则是道路的专用代号。根据城市道路分类,常用的城市道路通名有高速路、快速路、大道(大街)、路(街、道)、巷(里、弄、胡同)等。城市道路通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不能随意制定标准,以致引起混淆。

具体城市道路名称中通名必须名副其实、恰如其分,不能偷换概念。专名则根据需要具体指定或规定,最好能表现道路的某些特性并给人以良好的心理作用。一般地,城市道路命名就是同时确定道路的专名和通名,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专用代号,从而方便人们称呼和定位。

道路命名的实用功能要求

2.1实现一一对应

道路与名称必须“一一映射”,一座城市内的路名不得重复。首先城市道路要避免同名,即使不同的通名也不能使用同一专名;相同概念的词语最好不要同时使用,如“五一”与“劳动”、“八一”与“建军”等。其次要避免使用同义词和近义词命名,如“秀丽路”与“美丽路”、“慈爱路”与“慈祥路”等。

再次要避免使用同音、谐音字词,以免口头表达困难,如“年轻路”与“年青路”、“湘江路”与“香樟路”等。凡推行一体化的区域(如广佛同城区域、长株潭地区、郴资桂一体化区域等),城镇道路也要避免同名,除本属同一线路外,如有重名,等级较低的道路应该改名。

2.2力求路线完整

同一方向的道路不论线路多长,应该使用同一名字,不宜切割分段命名,否则路名过多,不便管理和使用。如果路线过长则用方位词分段,如长沙市的“韶山北路”、“韶山中路”、“韶山南路”,郴州市的“人民东路”、“人民西路”等。

如果同一线路的路幅和断面形式不同,则道路通名等级“就低不就高”,保证全线路的统一,如郴州市香雪路路幅30—50米,断面形式有一块板和两块板,通名最终定为“路”。因特殊原因,同一线路的不同路段需取不同名字,应在道路交叉口换名,不能从路段中间强行分割命名。道路线路改变方向,特别是通过交叉口后转向大于45度的,路名应从交叉口开始改变。

2.3体现道路特征

城市道路特征包括等级、性质、断面、路幅、方向、走向等。城市道路等级分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巷道等,路名应与等级对应,一般地大道(大街)与主干道对应,路幅应大于40米;路(街、道)与次干道、支路对应,路幅应为12—40米;

巷(里、弄、胡同)与巷道对应,路幅在12米以下,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标准可适当提高。一些通名具有特定含义,只能用于特定性质的道路,如环城路、迎宾路、站前路、机场路、林荫路、滨水路、文化街、商业街、步行街等。

一些地方用特定路名体现道路的方向:天津市就多用“大街”、“街”、“道”等表示东西向道路,用“路”等表示南北向道路;郑州市用“经”字表示东西向道路,用“纬”字表示南北向道路;上海市用省份名字表南北向道路(西藏路、四川路等),用城市名称表东西向道路(南京路、延安路等)。

中国民间的易经八卦、阴阳五行学说中,与方位相关的理论和词汇也可试用于道路命名,如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等。有些道路为了导向明确,直接用首尾地名各取一字命名,如郴州市的“郴资大道”(郴州—资兴)和“郴桂大道”( 郴州—桂阳),不过这种命名方式文化品位不高,大多是从公路中继承而来,不宜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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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街巷是一个城市的骨架,路名不仅直接指代城市的道路,具有定位意义,还是城市中其他地名命名的基础。路名也展现着一个城市的气质和性格,记录着城市的历史、展现着城市的美学。精细化管理,并非只解决路名有与无的问题,还需要考虑更多。

命名原则

国务院1986年颁布并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是中国管理道路命名工作最基本的专门法规。民政部在1996年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命名机构

“地名委员会”或者“地名办公室”的机构,一般隶属于民政部门或者规划委。不同地方地名申请流程并不完全相同,一般情况下,道路命名的申请可由建设方拟命名,地名办、建设方、所属街道现场审核,地名办审批后,发布地名,如果没有建设方,可由其所在街道作为主体进行申请。

如果建设方不申请,又不给街道提供施工资料,那么路名就没法申请,只能是“无名路”。而现行的《地名管理条例》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除此之外,很多时候道路命名会滞后于城市建设。大部分城市道路都是在建成后才会向规划委或者民政部门申报命名,这会使得很多道路在建成后的一段时间都处于无名状态。

很多城市在街道命名时采取的是“领导+专家”的模式,很少有公众能参与进来,其实应该尽可能的听取当地市民对道路命名的意见。已经有不少城市像征集市歌、市徽一样,在街道命名上搞市民有奖征集。这也是唤起公众共同书写城市历史的`一种方式。

路名类别

一个城市的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通名,应以“路、街、巷”三类为主,“大道”、“大街”为辅,对支路及以下级别路网,有效保护及鼓励使用“巷、里”。

路红线宽度在60m及其以上的快速路、主干路,原则上通名宜使用“大道”、“大街”,60m以下、16m以上的主干路、次干道,原则上通名可使用“路”、“街”两类;16m以下的支路,原则上通名使用巷、里。取名时还需尽量简练,总体字数上要求应以3~5个字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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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命名其实也是分好几个历史阶段的,过去我们对道路的命名基本都是按照县署、衙署来分。但是到了1918年之后划分了租界,要求就比较严格了,之后就用了好多所谓的带有租界国文化的名字,比如过去的日本的街道有旭街

(注:旭,即日本的太阳旗),还有福岛街、扶桑街等,然后英租界有威灵顿道、维多利亚道,但是1945年在抗战胜利后,租界都收回来了,国民 政府三年接管天津期间,把好多名字又改了,除了用一些彰显主权的省市名称进行命名外,还使用了人名进行「改名」,如中正路、罗斯福路。

但是后来的1949年之后,我们统一地名就把过去的很多的路都改名字了,都改成我们中国的新名字,比如把「中正路」改为「解放北路」,将「罗斯福路」改为「和平路」,彰显新中国的新气象。80年代之后,因为建路建得越来越多了,又开始出现了一些新的地名,到了90年代又开始不断有新的地名出现,整体来说它是有一个历史周期的基本的时间节点的。

在道路命名中,按人名和省市定名是所有城市中最为常见的两种形式。像人名,比如张自忠路和中山路,都是全国用的最多的两条用人名命名的道路,以铭记他们对于中国的独立与解放做出的贡献。像省市名,什么郑州道、沈阳道、锦州道、察哈尔路

、哈密道,和平区的好像以东北居多,这都是地名。包括一些已撤销的省级行政区名也有,比如西康路

这种。但是天津区别于其他省市的一个特点就是没有「北京路」,但像过去、现在的好多城市的中心主干道都是以「北京」命名的。这是因为天津过去有一条北平路,后来北平路给取消了,变成唐山道了。

天津当然也有东马路、西马路、南马路、北马路这种,但只有站在天津的原点——老城厢,才能在这座城市分清东、南、西、北。因为除了老城区之外,天津的所有道路体系都是沿着海河来建立的。但是老城,它道路的设计性不强,基本上就是沿着两条主街,以鼓楼为十字中心,往北往南呈放射状,天津现在的道路规划设计其实还是租界给打下的基础。

因为像英租界、法租界,包括后来的一点德租界,还有日租界,他们当时在整体的规划设计当中,对道路是有讲究的。道路路口的设置是十字口、丁字口,还是像中心公园

那样是环形放射状,它都是有一定设计的。租界的这种道路设计的格局,为现在天津的整个城市发展也奠定了未来发展的方向,基本上现在天津城市的发展包括道路建设也是沿着海河整体向东发展的。这也就是现在跟天津人问东马路、西马路、南马路、北马路这种他能告诉你,但是具体的东西南北方向大家却答不上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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