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出应严厉查处“盲驾”

时间:2024-02-27 23:40:58
人大代表提出应严厉查处“盲驾”

人大代表提出应严厉查处“盲驾”

人大代表提出应严厉查处“盲驾”,手机已经变成我们不可替代的通讯工具。 "盲驾"的危害不用多说,但还有很多司机不顾危险,投身到"盲驾族"的行列。人大代表提出应严厉查处“盲驾”。

  人大代表提出应严厉查处“盲驾”1

开车时玩手机发消息,不仅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而且可能在短时间内处于“盲驾”。“盲驾”是指在驾驶中玩弄手机和手持终端的相关行为。“‘盲驾’实际上比‘醉驾’更具危险性。”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张青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此,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张青彬建议将“盲驾”行为视为“危险驾驶”并进行严厉查处。

“盲驾”所以被认为“更具危险性”,道理很简单:车辆在瞬间或更长时间不受驾驶者视线监控,危险性不言自明。而且我们在马路上,乃至身边,相信大家都看到甚至时常经历“驾车低头族”的情况。央视就曾播发了一组开车玩手机酿成惨烈事故的视频,其中大客车司机占了很大比例。

如果说,马路上的“低头一族”不过是仅仅给自己带来危险,或是即便殃及他人,影响面与后果都不是特别严重,而“驾车低头族”的危险则直接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那么不论从危险性,还是法理逻辑上,开车玩手机入罪的问题都不应存在争议。

确认开车玩手机当然存在一个取证难的问题,但这与是否入刑是两个问题。而对取证的问题,也可以通过配套制度规定解决,比如规定车内安装针对驾驶员的行车记录仪。目前运营大客车和出租车都装有监控录像设备,这个问题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甚至,法律上可以进一步规定,今后新出产的各种汽车,必须装有车内自行监控设施,成为出厂标配。成本并不高。

公共安全比天大,生命安全比天大,那么面对公共安全和生命安全的问题,立法、配套行车设备等等,都不该是问题。而且,有报道说,“开车玩手机”已经催生了相关服务产品比如“车托宝”神器。商家称,让手机与方向盘完美结合,接电话、看导航、刷微博更方便。

物理吸附原理,行驶中的剧烈震动都不会让手机脱落。”而买家也纷纷称赞其可以边开车边玩手机的“便民”设计。然而来自交警部门的说法是,无论以何种形式看手机,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行驶中阅读悬挂在方向盘上的手机无疑会将视线下沉,造成正面视线短暂缺失,假如车速为每小时80公里,低头看一眼手机,相当于至少盲驾50米,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事实上,开车玩手机正在形成一种群体性习惯。这种情况下,规制危险驾驶行为的立法不宜长期滞后。

  人大代表提出应严厉查处“盲驾”2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张青彬建议将“盲驾”行为视为危险驾驶,并参照“醉驾”入法,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开展严厉查处“盲驾”行为的专项行动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实验:低头驾驶3秒,车辆盲行50米

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研究发现,司机边开车边发短信时,发生车祸的概率是正常驾驶时的23倍,而打电话则是2.8倍。英国运输研究实验室也公布的数据显示,驾车时用手机发短信的司机的反应时间会比正常情况慢35%。

对于开车看手机的危害,有专业人员做了相关实验。在一段约50米的路段上,司机以匀速60公里/小时的车速进入实验段,在进入时立即低头看手机计时器上的秒表,再抬头记录在此期间行驶的.距离。

经过三次实验,统计出平均数值得出:时速60公里/小时,低头3秒,约盲驾50米,平均每秒约前行17米。而在低头时突然遇到紧急情况,从发现到完全刹住车会前行20米左右。

"盲驾"入刑,YES or NO?

"盲驾"的危害不用多说,但还有很多司机不顾危险,投身到"盲驾族"的行列。对此,有人建议像治理酒驾一样,将"盲驾"入刑。不过,对于这一建议,支持声和反对声此起彼伏,各方争论不休。

身处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已经变成我们不可替代的通讯工具。无论"盲驾入刑"是否有必要,不可否认的是,开车玩手机无论对自己还是对路人都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盲驾能否"入刑"不是重点,关键是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要从心理上提高对盲驾危险性的认识,从自我做起,拒绝"盲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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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张青彬提出,目前驾驶机动车看手机“盲驾”尚未列入行政法规,因此建议就此问题开展立法研究,按照“6秒公理”,如果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持续操控或者看手机超过6秒的,一律视为“盲驾”。明确“盲驾”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判处比酒驾更严格的处罚。

盲驾是指在驾驶中玩弄手机和手持终端造成一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但没有将“盲驾”的有关表述列入。

张青彬认为,当驾驶员低头看手机时,车辆实际上处于无人驾驶的状态,潜在的危险性非常大。“‘盲驾’必须引起社会、特别是交通安全部门的高度重视。”张青彬说道。

张青彬建议有关部门能够以典型案例为基础进行统计调查,研究重大交通事故中“盲驾”的比例,摸清底数。另外,有关部门还可以专门组织力量从社会学、法学、运动学等多角度、多方面开展研究。

针对“盲驾”行为的立法方面,张青彬建议参照“醉驾”入法,为严格查处“盲驾”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如何对“盲驾”行为进行取证?张青彬建议可以通过驾驶员或其同乘人的口供、监控录像、行车记录仪等途径获取。

除此之外,张青彬还建议公安部、交管部等有关部门尽快开展严厉查处“盲驾”行为的专项行动并修改、完善相关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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